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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联用与禁忌

信息来源:本站  浏览次数:1222  发布时间:2022-01-25

     由于我国养殖环境复杂,疾病种类众多,临床混感为主,所以导致临床用药混乱,所以无论养殖朋友还是基层兽医,对兽药的联用和禁忌都要有一定了解,才能更好的治疗疾病,保证生产性能。下面带大家了解药物联用与禁忌。

药物相互作用指同时或相隔一定时间内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时,药物与药物之间可能发生的相互影响。包括改变了药物原有理化性质、体内过程(吸收、分布、生物转化、排泄)或组织对药物的敏感性,从而改变药物彼此药理效应和毒性作用。按其作用环节,分体外相互作用、体内相互作用。体内相互作用又涉及药效学相互作用、药动学(吸收、分布、代谢、排泄)相互作用。按最终效应结果,药物相互作用主要有两种:有益和有害。有益的相互作用产生药效相加和协同作用。有害的相互作用会导致拮抗作用。导致药效降低、毒性反应或非预期的药理活性。

(1) 协同作用

可细分为相加和增强两种。两药并用疗效相当于两药总和称相加作用;如果比相加作用还大的则称为增强作用。例如:镇痛药被血清蛋白结合使其疗效降低,胆碱类能解除这种结合,两药并用其镇痛作用增强;5-羟色胺与肾上腺素并用为增强作用、与去甲肾上腺素并用则为相加作用;汞撒利与氨茶碱并用时、利尿作用仅是相加或稍低,与氯化铵并用则可产生明显增强作用。

(2) 拮抗作用

可分为以下几种。①独立性拮抗:即两种药物具有独立的对抗作用。例如,肾上腺素可以拮抗氨甲酰胆碱的子宫收缩作用。②对消性拮抗:即两者结合成一种无作用的化合物。例如,钙离子与枸橼酸钠结合而拮抗其凝血作用;含有巯基的药物与汞、砷等离子结合成为无毒性的化合物而排出体外。③竞争性拮抗:即两药竞争性的与受体结合。例如,阿托品与乙酰胆碱就是竞争性拮抗,这种拮抗作用是可逆的,与药物的剂量和浓度有很大关系。④非竞争性拮抗:两药联用后,量-效曲线仍在同一起点,但最大效能却减弱了。例如,烷基三甲基铵与双苄胺、5-羟色胺与麦角酰二乙胺等。

(3) 配伍禁忌

有些药物配在一起时,可能产生变色、沉淀与结块甚至失效或产生毒副作用,因而不宜配合应用。按药物配伍后产生变化的性质,主要分物理性配伍禁忌和化学性配伍禁忌,有时将处方中药物药理作用间存在拮抗的也称为药理性配伍禁忌。

① 物理性配伍禁忌:某些药物相互配合在一起时,由于物理性质的改变而产生沉淀、分离、液化或潮解等变化,从而影响临床治疗效果。如药用炭是具有强大表面活性的物质,与小剂量抗生素配合,抗生素被药用炭吸附,在消化道内不能再充分释放出来,动物机体吸收减少,血药浓度降低,生物利用度下降,临床治疗效果就差。磺胺类钠盐、氨茶碱等碱性注射液不能与酸性药物同用,同用则可产生沉淀。糖皮质激素与氨茶碱或其他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合用可降低疗效。

② 化学性配伍禁忌:某些药物配伍在一起时,能发生中和分解、沉淀或生成毒物等化学变化。如氯化钙注射液与碳酸氢钠注射液配伍时,会产生碳酸钙沉淀。但是,还有一些药物在配伍时产生的分解、聚合、加成、取代等反应并不出现外观变化,但却使疗效降低或丧失。如人工盐与胃蛋白酶同用,人工盐组分中所含的碳酸氢钠可抑制胃蛋白酶的活性,从而使胃蛋白酶失活。

③药理性配伍禁忌:亦称疗效性配伍禁忌,是指处方中某些成分的药理作用间存在着拮抗,从而降低治疗效果或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及毒性。如在一般情况下,泻药和止泻药、毛果芸香碱和阿托品的同时使用都属药理性配伍禁忌。青霉素与四环素类、磺胺类合并用药是药理性配伍禁忌的典型。普鲁卡因水解后产生的对氨基苯甲酸可拮抗磺胺的抗菌作用,故忌与磺胺药同用。

科学用药,正确选药,合理配伍。这样才能减少抗生素的滥用,降低用药成本。才能够做到真正的环保养殖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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